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9 日,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控股”)的通知,通知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国投控股计划以适当方式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增持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同时,国投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国投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