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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7-07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日、7月3日、7月6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自查后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日、7月3日、7月6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自查后认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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