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4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西亮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下属公司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开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公司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 40000 万元,借款期限 3年,贷款利率为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17%,或者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02%(孰高取值)。该项借款主要用于哈尔滨松江新城项目 04 地块工程建设,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