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西亮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通过《关于与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签订〈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协议》。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签订〈特约商户银行卡业务受理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4-032 号)。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