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等因素,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2013 年度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万元,2014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