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西亮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济南分行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 3.5 亿元,期限 10 年,年利率 8%,以该公司所持物业作为抵押,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三、通过《关于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在青岛成立青岛鲁商蓝岸地产有限公司(暂用名,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具体事宜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 2013-025 号)。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