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3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尹鹏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控股下属公司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下属公司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 25000 万元,借款期限 1年,综合年利率不超过 7.2%,该项借款主要用于鲁商松江新城 5 号地块项目建设,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