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00时在山东省济南市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67821848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7.76%。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二)批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三)批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四)批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 2012 年度实现的利润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 2013 年新开工及后续开发项目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同时 2012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2 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五)批准《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六)批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支付其 2012 年度报告审计费用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2013 年度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参照其业务量确定金额。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821848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七)批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 610760177 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458303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八)批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 610760177 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458303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九)批准《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经申明关联关系,其持有的 610760177 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67458303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与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同时,会议还听取了《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孙国旗、袁林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