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6月25日
目录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议案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9
议案五《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2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23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24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 33议案十一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3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1
议案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9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2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二)2024年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东省汇邦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全票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全票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4、全票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全票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3,387,173.94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45,012,010.81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6,657,109.8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本1,016,568,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1,656,877.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445,000,232.36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全票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全票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8、全票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全票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委托的工作量,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13、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非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通过《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8、通过《关于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9、全票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全票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了《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全票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3、全票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查,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4、全票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全票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贾庆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七)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全票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初步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248,290.77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0,958,947.56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5,959,179.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本1,016,568,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50,828,438.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425,130,741.17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全票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2024年9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全票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3人,代表股份602,418,0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2599%。会议由贾庆文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19项议案,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林泽若明、张灵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69人,代表股份571,461,27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6.2147%。会议由董事长贾庆文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林泽若明、张灵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非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进行融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进行,程序合规、交易价格公允。
3、公司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存款、综合授信、结算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4、对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议案,公司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
三、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业务板块的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激发经营活力和增长动力,“稳”的基础更加扎实,“进”的动能更加充沛,“新”的特质更加鲜明,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3亿元,同比下降13.02%,实现利润总额3.46亿元,同比下降16.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亿元,同比下降19.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54.5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00亿元,较期初下降23.2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05亿元,较期初增长2.24%。
四、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公司一直把规范运作视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努力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相互制衡、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委员会的专业优势,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正确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专门邮箱、上证e互动、现场调研、策略会、电话会议等多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公司先后举办5次业绩说明会网上路演,针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根据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累计接待各类投资者调研9场,其中线上调研8场,线下调研1场,2024年,参加公司调研的机构有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民生证券、天风证券、国元证券、华泰证券、德邦商社、长江证券、国信证券、华创证券等机构。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互动问题169条,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570余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公司在接待来访、调研等活动时均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对调研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姓名、活动内容等均做了相应记录并进行存档。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监管,明确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各方责任、登记程序、内容等。
(三)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升级,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架构,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执行,深化监督检查机制应用,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效能稳步增强。同时全面贯彻各项制度要求,着力提升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能力,重点围绕生产管理、推广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对公司经营发展构成重大影响的缺陷问题,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及业务环节亦未存在重要疏漏,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科学完备、运行高效,各项管控措施执行有力。
五、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推动公司稳健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战略推进与业务拓展继续围绕“1234”高质量创新发展战略,以理念创新为统领,推动“科技+营销”双轮驱动,“模式+业态”双向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持续增强公司规模实力。一是坚持“科技至上”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市场需求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新应用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强化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是积极推进营销创新,抢市场、扩销售、增效益,整合产业链线上+线下、TOB+TOC、国内+国际全渠道资源,打开增量销售新空间,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拓展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抢占首发消费力;四是深化产业数智转型赋能,提升运营管理和数字化水平,提升管理运营力;五是系统提升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集团品牌、业务品牌和产品品牌“三维一体”品牌管理体系,塑强品牌影响力。
(二)公司治理与管理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切实落实公司战略目标,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三)公司价值传递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对外公告可读性,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切实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增强投资者信心。在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继续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为股东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长期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继续秉承勤勉尽职、锐意进取的态度,全面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效,坚持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市值管理能力,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向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努力推动公司实现健康、跨越式地发展。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情况、财务状况、利润分配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全票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3)全票通过《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4)全票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5)全票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6)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全票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4、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吕元忠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
5、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除按时召开监事会会议以外,还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2024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的每一次现场会议,审阅了董事会每一次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的会议文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事项,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
2、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3、2024年,监事会重点关注了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关联
交易、重大资产出售等事项,对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监事会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财务行为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无上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期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注与关联方发生的资产收购、共同投资、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定价机制及决策程序,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已充分履行法
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阅情况及意见监事会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重点2025年,监事会将持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成员也将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努力提升自身的履职水平,为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奠定基础,更好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三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完成,内容如下所述,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3,982,577,119.73 | 4,578,746,263.82 | -13.02 | 12,951,443,198.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3,525,296.00 | 303,387,173.94 | -19.73 | 45,455,341.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4,624,949.50 | 138,880,558.88 | 54.54 | 58,500,292.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653,003.85 | 474,152,858.49 | -51.78 | 998,095,209.3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104,899,060.85 | 4,014,767,628.09 | 2.24 | 3,716,705,398.06 |
总资产 | 6,000,330,923.23 | 7,817,827,107.25 | -23.25 | 58,473,809,904.3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0 | -20.00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 | 0.30 | -20.00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4 | 50.00 | 0.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5 | 7.56 | 减少1.71个百分点 | 1.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5 | 3.46 | 增加1.69个百分点 | 1.30 |
二、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90,636,572.78 | 1,034,737,833.04 | 877,188,685.48 | 1,180,014,02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036,697.53 | 68,211,593.24 | 43,913,792.10 | 72,363,21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2,017,969.10 | 59,534,144.99 | 39,275,925.66 | 63,796,90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60,668.63 | 98,079,103.72 | -74,557,404.29 | 167,270,635.79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9,233.48 | -1,118,369.26 | 443,261.3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174,298.27 | 39,225,273.56 | 27,512,935.9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5,198.13 | 92,918.68 | 5,498,375.1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58,237.21 | 3,055,967.4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0,484.79 | -6,179,236.91 | -50,880,270.0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88,058.00 | 处置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2,256,842.12 | 200,867.8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032,112.57 | 5,810,786.83 | 4,919,382.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553,050.81 | 7,015,993.74 | -9,099,260.92 | |
合计 | 28,900,346.50 | 164,506,615.06 | -13,044,951.25 |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四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3,525,296.0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61,150,457.9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9,207,205.80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本1,016,568,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0,994,126.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478,213,079.30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50,828,438.75元(含税),合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1,822,565.25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2%,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五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于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如下:
董事长贾庆文先生,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2024年1月份薪酬4.96万元,2023年绩效、奖金在2024年度兑现101.62万元。贾庆文先生2024年2-12月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取酬。
非独立董事周明先生,报告期内支付其2024年薪酬48.33万元,2023年绩效、奖金在2024年度兑现61.15万元。
原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段东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王茁先生,自2024年6月起担任公司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其2024年7-12月津贴5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支付独立董事薪酬如下: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宿玉海先生、朱德胜先生均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支付监事薪酬如下:
非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查瑞平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职工监事:王泽先生领取其岗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报告期内支付其2024年薪酬21.42万元,2023年绩效在2024年度兑现16.39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相关事项,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4362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为各级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为因重大资产出售产生的关联担保不超过5.4362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1、提供担保的公司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
2、被担保公司包括:公司全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因重大资产出售产生的关联担保方;
3、新增人民币17.4362亿元担保额度,其中:
(1)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级控股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各级控股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本次预计额度披露后及批准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控股公司的,且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2)对各级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对不同各级参股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本次预计额度披露后及批准期间内
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参股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新增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安排,公司对置出地产公司的担保由对内向子公司的担保变更为对外向关联方的担保,该部分担保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的借款到期时,公司将不再为标的公司提供后续担保。截止《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5-005)披露日,上述关联担保余额为5.4362亿元。
(4)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5)公司在参股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2024年末作为计算基准日)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③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5、在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2)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6、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担保事项前,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无需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7、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使用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
8、对于超出本次预计额度范围的担保,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9、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视被担保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预计新增担保业务的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各下属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为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一)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控股企业担保不超过10亿元。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预计担保额度 |
山东百阜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5000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15,503.58 | 6,385.94 | 16,181.70 | 102.73 | 100000 |
山东焦点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1797.38 | 透明质酸、透明质酸钠及其衍生品、玻璃酸钠、原料药、药用辅料、生物药品原料、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多糖、银耳多糖、医疗器械产品、透明质酸钠水溶液开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9,335.23 | 18,059.44 | 27,789.08 | 903.90 | |
曲阜福克斯商贸有限公司 | 30 | 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 | 470.98 | 329.51 | 259.78 | 9.33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预计担保额度 |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并) | 20000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药品进出口;从事直销业务;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48,354.10 | 91,491.28 | 67,440.13 | 3,823.93 | |
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710 |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肥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 | 12,387.00 | 8,182.74 | 10,612.05 | 322.26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预计担保额度 |
药品进出口;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7000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67,454.30 | 49,958.69 | 42,618.88 | 893.35 | |
山东同康药业有限公司 | 300 | 化妆品、动植物提取物、营养保健品的原料及成品、食品、医疗器械、医药原料及中间体、药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321.09 | 320.51 | 49.37 | 16.15 | |
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 9100 |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美甲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 | 174,131.94 | 136,142.00 | 247,837.96 | 20,052.94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预计担保额度 |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二)为参股企业担保不超过2亿元,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预计担保额度 |
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 6,088.18 | 香料及香料作物种植、生产、加工、收购及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食品、保健食品、文化办公用品、工艺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美容器械、按摩器械以及小家电的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生物制品、消毒用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动植物提取物(不含食品和药品)的生产 | 21,078.79 | 10,016.54 | 11,503.71 | 123.51 | 2000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次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下属公司的经营所需,由相关公司对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500万元(含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占上市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24%,均为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出售而产生的关联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2025年,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4年已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采购商品 | 材料、设备、药品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0,000 | 1,704.88 | 1.27 |
租赁 | 出租物业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500 | 950.81 | 53.33 |
提供劳务 | 物业管理、设计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0 | 15,566.42 | 25.30 |
销售商品 | 化妆品、药品、材料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618.71 | 0.19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会务、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8,000 | 2,248.65 | 3.91 |
合计 | — | — | 44,500 | 21,089.47 | —— |
注: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比预计金额减少,主要是由于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进度与招标情况,采购额较年初计划减少所致。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的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采购商品 | 材料、设备、药品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5 | 53.60 | 1,704.88 | 1.27 |
租赁 | 出租物业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1,500 | 80 | 251.07 | 950.81 | 53.33 |
提供劳务 | 物业管理、设计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20,000 | 35 | 1,785.79 | 15,566.42 | 25.30 |
销售商品 | 化妆品、药品、材料等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2 | 201.49 | 618.71 | 0.19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会务、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5,000 | 10 | 315.96 | 2,248.65 | 3.91 |
合计 | — | — | 36,500 | — | 2,607.91 | 21,089.47 | — |
注:2025年预计额主要是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进行预计,实际发生额将会根据实际经营进度适当调整。对于上述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并授权经营层在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时间 | 经营范围 | 住所 |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王绪超 | 144000 | 1992.11.26 |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外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4,73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2%,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和经营费用,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同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原材料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对于上述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并授权经营层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由于涉及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议案十一
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4年6月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目前,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一年。
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徐峰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吸收单位成员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
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核准或备案的业务。
成立日期:1996年5月16日财务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财务公司的财务情况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915038.25万元,净资产245469.4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5996.29万元,实现净利润9821.72万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定价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1、双方本着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金融业务合作,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公允价格,并且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定。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的权属子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所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2)资金存放类预计交易额: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人民币20亿元。
2、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指令协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的收付,以及与结算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由双方约定,并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3、综合授信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颁布之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之利率。
(3)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2)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三)责任与义务
1、财务公司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22)》执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公司在为本公司提供存款和相关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
不能支付本公司的存款,本公司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本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数额的款项,同时,本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因财务公司过错导致本公司的存款、结算资金等出现损失,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本公司的损失,且本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本协议,若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本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其差额部分本公司有权从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本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如有不足,应另行赔偿。
(四)协议生效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须按《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附则
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一年,有效期满后需视本公司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和金融资源优势,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属于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二)关联交易的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由于涉及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如下所述,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宿玉海)
2024年度,我作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三会运作情况等。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宿玉海,男,山东潍坊人,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山东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现任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24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9 | 2 | 7 | 0 | 0 |
公司2024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 2 | 2 |
2024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特长,对公司本年度审议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各方面,结合行业特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本人对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成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1、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2、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2024年6月25日 |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3月20日 |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1、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6次会议,
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3月19日 | 1、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3、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另外,会议听取了《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29日 | 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6月25日 | 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8月22日 | 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0月28日 | 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
1.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东省汇邦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估值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山东省汇邦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通过《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5)通过《关于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我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谈等方式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在认真听取经营层有关年度经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与公司年报审计师就年报审计的重点、审计计划及年报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先后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10月11日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了解投资者诉求,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建议。
2.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先后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10月30日参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3.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外,还先后多次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调研,以独立客观的角度就公司生产经营、产业协同、研发创
新机制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2024年,本人3次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次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及会前沟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并充分运用自身在金
融领域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定期财务报告等相关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4年6月19日至22日,本人实地调研了公司下属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调研实地参观了可克达拉薰衣草文化产业园、玫瑰纯露生产车间,考察了伊帕尔汗公司运营情况。调研过程中,本人提出伊帕尔汗品牌不仅要在疆内站稳脚跟,还要积极走向疆外及国外等更广阔的市场,要通过战略引领、出海推动、科技加持、品牌塑造和市场开拓等多方面的协同提升,共同打造新质生产力。
3.2024年10月11日,本人实地考察了福瑞达世界美妆科技馆、福瑞达化妆品透明工厂、明仁福瑞达生产厂区及其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实验室。本次实地调研,重点调研了新启用的世界美妆科技馆和明仁福瑞达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实验室。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我们配备了独立董事办公室,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公司积极组织我们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证监局举办的主题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公司给予我们与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等议案。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或出售商品、物业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资金往来等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4份定期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实施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已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以主营业务及重要流程为重点,以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为基础,不断完善公司制度流程,并能够得以有效执行,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我认为许百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4年6月2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贾庆文、周明、王茁、宿玉海、朱德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之日起三年。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由新任董事长贾庆文先生提名,聘任高春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聘任张红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由新任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高春明先生提名,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德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红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窦茜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根据经营状况而确定的,与公司效益、考核结果挂钩,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监督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我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关注公司经营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等“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计划相关内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宿玉海
2025年6月25日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德胜)2024年度,我作为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三会运作情况等。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朱德胜:男,山东莘县人,1966年12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
计学方向)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MPAcc中心主任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阳谷华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公司2024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参加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9 | 2 | 7 | 0 | 0 |
公司2024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股东大会 | 2 | 2 |
2024年,我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讨论,充分利用本人专业特长,对公司本年度审议的财务报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等各方面,结合行业特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本人对2024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我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
(二)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3月19日 | 1、通过《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2、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3、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另外,会议听取了《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29日 | 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6月25日 | 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8月22日 | 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0月28日 | 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了2次会议,
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1、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2、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2024年6月25日 |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2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类型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3月20日 | 1、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6月4日 | 1、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
1.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鲁商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山东省汇邦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估值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山东省汇邦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融资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通过《关于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5)通过《关于在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2024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名独立董事均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山东省商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
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4年度,我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访谈等方式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在认真听取经营层有关年度经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与公司年报审计师就年报审计的重点、审计计划及年报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审核中的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先后于2024年6月25日、2024年10月11日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与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了解投资者诉求,听取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提出的建议。
2.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先后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9月2日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2024
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4第三季度美妆行业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中,作为上市公司嘉宾与投资者、媒体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3.另外,公司日常采用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外,还先后多次深入项目现场实地调研,以独立客观的角度就公司生产经营、产业协同、研发创新机制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2024年,本人3次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次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及会前沟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并充分运用自身在财务行业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相关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2024年6月19日至22日,本人实地调研了公司下属新疆伊帕尔汗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调研实地参观了可克达拉薰衣草文化产业园、玫瑰纯露生产车间,考察了伊帕尔汗公司运营情况。调研过程中,本人对伊帕尔汗产品同公司核心化妆品板块的业务协同提出建议,并提出要不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伊帕尔汗相关产品在疆内及疆外的知名度。
3.2024年10月11日,本人实地考察了福瑞达世界美妆科技馆、福瑞达化妆品透明工厂、明仁福瑞达生产厂区及其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实验室。本次实地调研,重点调研了新启用的世界美妆科技馆和明仁福瑞达药食同源健康产品实验室。
4.2024年12月4日,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化妆品板块上海科创中心。本次实地调研主要参观了上海科创中心的洗护实验室、创意孵
化空间、包材开发实验室和办公区域,了解了该中心的职能定位、组织架构、运营模式、团队建设和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在座谈会上,与上海科创中心相关负责人分别了解了洗护研发、产品创意孵化、医美事业部等工作,并就未来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的产品提出反馈及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我们配备了独立董事办公室,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公司积极组织我们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证监局举办的主题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公司给予我们与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日常关联交易、转让下属公司股权等议案。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或出售商品、物业租赁、提供或接受劳务、资金往来等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4份定期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实施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以主营业务及重要流程为重点,以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为基础,不断完善公司制度流程,并能够得以有效执行,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我认为许百强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4年6月2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贾庆文、周明、王茁、宿玉海、朱德胜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之日起三年。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由新任董事长贾庆文先生提名,聘任高春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聘任张红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由新任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高春明先生提名,聘任许百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德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红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窦茜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在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根据经营状况而确定的,与公司效益、考核结果挂钩,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了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监督和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我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关注公司经营质量提升、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等“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计划相关内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德胜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