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全票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全票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全票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认真阅读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全票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