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201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近日,本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致函: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转制的要求,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经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即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不变。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 号)的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故本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