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罗剑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为:尹辉(主任委员)、李景亮、罗剑超。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