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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公告日期:2005-05-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700万股进行继续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4%,占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00%,冻结期限为2005年4月29日起至2005年10月29日止。 特此公告 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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