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2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刘玉敏女士及董事陈四良先生3名委员组成,其中尹效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内容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2022年2月9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23日《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18日《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2022年6月16日《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18日《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2022年9月28日《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2022年11月10日《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医药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北京兴华在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经对北京兴华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4期定期财务报告,认为

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和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组织开展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北京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要缺陷。

(五)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加强与北京兴华的沟通交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配合北京兴华审计工作的开展,听取会计师审计工作总结等汇报,保障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将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持续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签字:

尹效华刘玉敏陈四良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