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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3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2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机电’)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因本公司与四维机电签订的互保协议将要到期,鉴于甲、乙双方过去良好的合作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续签订互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4 月 20 日 注册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王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5 亿元 主营业务:煤炭采掘机械、液压支架、运输机械、破碎机械、刨煤机械及零配件的设计、生产、维修及售后服务;矿山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进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与公司关系:该公司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 22.81 亿元,负债合计 15.80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27%,2012年 1-2 月实现营收 2.77 亿元,净利润 1830.59 万元。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的需要,经董事会研究一致同意: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续签订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五、独立董事意见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中“《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互保单位的选择与协议的签订,审批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此之前,我公司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签订 1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 15000 万的互保协议(本次续签)。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共计 3.0 亿元(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9.57%,截止目前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同时也没有与关联人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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