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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846,10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4.49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846,10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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