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讨论、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