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暨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日9时30分 ●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20日 ●会议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1 年12 月 30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上午 8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宋全启先生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进行了修订。(内容详见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与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互保额度为4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该公司位于巩义市鲁庄镇南侯村,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板材(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叁佰万圆整,法定代表人刘公显。该公司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 7.76 亿元,负债合计 4.73 亿元,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011 年 1-11 月实现营收 8.60 亿元,净利润 0.37 亿元。 独立董事尹效华、张复生、宋全启发表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在此之前,我公司与郑州四维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 15000 万的互保协议;与河南大峪沟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甲方签订 1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共计3.9 亿元(含本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5.83%,截止目前公司没有逾期担保,同时也没有与关联人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互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数为 8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12 年 2 月 2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审议《与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2 年 1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登记事项: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代理人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请于 2012 年 1 月 30 日至 1 月 31 日(上午 8 点——11 点 30 分,下午 2 点——5 点)前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邮编:45000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 8 号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10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 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事项 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与河南联通铝业有限公司签 1 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