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续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收到大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关于部分股权继续冻结的通知,因众生集团与债权人巩义市竹林金竹商贸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巩义市竹林金竹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继续冻结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 3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46%)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冻结期限自 201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6 日止。 以上事项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