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 二 0 一一年十一月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你们好: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公司章程》中第六十七条第一段“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3、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段“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当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10%的投资决策权,权限内的有关投资情况在有关报刊上予以披露,并向股东大会报告;超过权限的投资项目,董事会做出决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为“董事会行使相当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1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以下的投资决策权;超过权限的投资项目,董事会做出决议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现改为“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原《公司章程》中:“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现改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请各位股东审议。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你们好: 由于工作变动,监事张丰春先生不再任公司监事,现推荐刘洪为公司监事。任期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