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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尹效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59岁,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中原环保、三全食品、汉威电子、华英农业、豫金刚石独立董事。现任宇通客车、双汇发展、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资质和能力。2021年在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除获得年度酬金以外,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4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积极参加每次会议,对需要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积极

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讨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

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次数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990006622

(二)日常工作情况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持续跟踪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沟通,持续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投资者、媒体反馈的相关信息。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协助本人参加调研、座谈、培训,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大力支持。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1年,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学习新修订及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履职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方确认等工作,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逾期担保;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薪酬情况

2021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周正国先生、方亮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了合理的考核指标,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实施考核,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表示同意。

(四)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人认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有利于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公司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派发现金红利,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1年7月实施。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履行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遵守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投资者、媒体反馈的相关信息,并传递给公司,促进互动沟通;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决策、执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谨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本人将勤勉尽责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签字:

尹效华: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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