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财务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优势业务迅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尹效华 方亮 刘玉敏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