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于2011年5月27日在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上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289件驰名商标”的公告中(序号212),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太龙TAILONG”注册商标(类别及使用商品/服务:第5类:医药制剂)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该项证书相关文件将随后下发。 “太龙TAILONG”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