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9日通知全体董事,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8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