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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6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40,862.3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253,477.4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846,107股,享有利润分配权利股份总数为563,040,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008,642.82元(含税)。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0,846,10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

的发展预期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和发展计划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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