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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要求。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有效的控制作用。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周正国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数据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客观反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

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签字:

王波 张复生 尹效华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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