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5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董事李金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景亮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落实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以及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开展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景亮、李辉、罗剑超、李金宝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拟定

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景亮、李辉、罗剑超、李金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