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太龙药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0年9月

目 录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6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期间,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报到时应当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议期间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需举手向大会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三、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2020年9月28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9月28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及介绍各位参会人员

二、主持人提议选举本次会议的计票及监票人员

三、介绍议案内容并进行讨论及审议

1、审议《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现场与会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现场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与会代表休息,等待接收网络投票结果,并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最终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2020年9月28日

议案一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0年9月28日

议案二 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0年9月28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

3、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2020年9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