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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11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9月1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波先生、董事李金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景亮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员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景亮、李辉、罗剑超、李金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景亮、李辉、罗剑超、李金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

3、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托管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景亮、李辉、罗剑超、李金宝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4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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