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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1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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