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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4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授权管理层处置金融资产,能够提升金融资产流动性和收益能力,兼顾满足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

(转下页)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签字:

王波 张复生 周正国

2019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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