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