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复生、周正国及公司董事罗剑超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张复生任负责人。具体个人工作履历如下:
张复生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兼任河南省审计学会理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本公司、宇通客车、林州重机、西泵股份独立董事。
周正国先生:男,1963年3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河南省开祥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现任河南开祥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明泰铝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罗剑超先生:男,1973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太龙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西藏秉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两次。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相关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2018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1、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拟提请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2017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内部审计报告》、《2017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内审部2017年度审计总结》、《2016年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审计部2018年度审计计划》,并形成决议,同意上述议案。
2、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8年8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北京兴华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色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我们与北京兴华就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的进行审计,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的内部审计计划及年度工作报告,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并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对该计划的执
行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章可循和规范运作。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保证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北京兴华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以期准确高效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保障了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2019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开展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转下页)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签字:
张复生 周正国 罗剑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