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分公司情况拟设立分公司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官渡制药厂经营场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人民路1号负责人:孟秋风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1、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拟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能否如期开展经营和对外的各项工作,面临着不确定性等风险;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项还需依法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授权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四、备查文件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