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5月15日、18日、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书面询证,截至目前为止,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披露未披露、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情况正常。相关说明如下: 1)、2009年5月8日,卫生部在《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的基础上,结合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甲型H1N1流感最新诊疗经验和相关资料,研究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方案提出了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四种治疗方案,其中,中医辨证治疗分三种类型,双黄连口服制剂为一类推荐产品。该《诊疗方案》对公司双黄连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预计会有一定影响,但具体影响无法确定。 2)、本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输液改扩建项目”》(2007年6月2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并提交于2007年7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7月14号《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告)并顺利获得通过。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一期三条生产线设备调试已经结束,正在进行GMP认证,国家药监局于本月15日至17日进行现场检查并已通过现场验收,目前还没有取得相关GMP认证证书。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