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转来送达回证通知,因流通股股东郑州市竹林耐火材料公司(以下简称“竹林耐材”)与赵庆新(为本公司董事长)欠款纠纷,经法院判决:公司流通股股东竹林耐材所持本公司729,286股股权及孳息,过户给赵庆新持有,抵偿所欠债务。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竹林耐材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赵庆新目前持有本公司股权729,2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3%。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