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收到政府补助壹佰捌拾壹万元整 (¥1,810,000.00 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收到补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项目 金额 发放补贴部门 类型 贴时间 2017 年度卢 河南桐君堂道地 氏燃煤锅炉 2017 年 12 月 卢氏县国库集中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1 20,000.00 药材有限公司 拆除改造补 18 日 支付中心 助-与日常活动无关 助 郑州市 2017 郑州高新技术产 河南太龙药业股 年度科技型 2017 年 12 月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2 1,790,000.00 业开发区财政国 份有限公司 企业研发费 22 日 助-与日常活动无关 库集中支付中心 用补助 合计 1,810,000.00 -- -- -- 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之前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已分别在临时公 告及定期报告中进行了相应披露。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将上述补助在利润表中列报为 “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上述补助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损益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