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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01-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8 年 12 月31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2009 年 1 月 13 日上午10 时30 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宋全启先生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由于人员变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赵庆新、李景亮、周正国组成,赵庆新任负责人;审计委员会由张复生、方亮、李辉组成,张复生任负责人;提名委员会由方亮、张复生、李辉组成,方亮任负责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复生、方亮、张继武组成,张复生任负责人。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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