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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限售流通股股权冻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11-1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限售流通股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接本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0739504股,占总股本的47.52%,下称“众生集团”)通知:因众生集团与河南海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郑民三初字第97、98、99号民事调解书为依据,冻结众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7,460,892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8年11月7日至2009年11月6日止。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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