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郑法协执字第 13、14、15 号,继续冻结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918317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至2009年7月17日止。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8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
---|
公告日期:2008-07-29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郑法协执字第 13、14、15 号,继续冻结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918317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8年7月18日至2009年7月17日止。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8日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