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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情况 根据环保部2017年2月28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涉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洛太龙”)的锅炉和相关辅助构筑物等需拆除,该部分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合计16,223,925.43元,累计折旧合计5,937,397.69元,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1,022,500.61元,账面净值总计9,264,027.13元,其中母公司待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原值合计4,271,497.94 元,累计折旧合计2,405,910.42 元,账面净值合计1,865,587.52 元 ; 河 洛 太 龙 待 报 废 处 理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合 计11,952,427.49元,累计折旧合计3,531,487.27元,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1,022,500.61元,账面净值合计7,398,439.61元。 二、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处理,本次固定资产报废预计影响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利润减少9,264,027.13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决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会计政策的有关要求,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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