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月 14 日通知全体监事,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志贤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认为: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会计政策的有关要求,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