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月 14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独立董事王波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应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决定。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应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