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要求,为核实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洛太龙”)2016 年末生产性机器设备的价值、确保资产不以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前提下进行计量,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河洛太龙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全部生产性机器设备进行评估。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南河洛太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性机器设备资产减值测试项目价值咨询报告》(国融兴华咨报字【2017】第 040002 号),河洛太龙全部生产性机器设备原值147,678,736.98 元,净值 91,354,175.78 元,可收回价值 87,499,462.00元。针对单项资产账面净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5,887,619.37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对本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5,887,619.37 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4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公允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河洛太龙生产性机器设备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