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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8 年 4月18 日上午9 点 30 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6726.316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9.048 万股的 58%,没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到会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8 )京会兴审字第 6-17号《审计报告》,2007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63,899.37 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93,331.4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66,389.94 元,2007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 115,938,554.66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累计为 114,972,498.92元。200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 年末股本288,390,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分配利润28,839,048.00 元,此项分配的股利含在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未分配利润中。 六、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续签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八、审议通过《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5.92%,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每项议案表决票为1,6726.3169 万股其中同意票 1,6726.316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 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蕾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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