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函,众生集团将其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1,300 万股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解除了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7%,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2%),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44.116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08%;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5,000 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71%。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