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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3-2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 年3 月26 日上午9 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3 人,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张丰春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200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200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200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将报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7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完善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资产的事项,未损害股东的权益。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5、在2007 年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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