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郑执二字第13、14、15号,继续冻结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8808257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7日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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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8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限售流通股股权续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郑执二字第13、14、15号,继续冻结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8808257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自2007年10月16日至2008年4月15日。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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