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6年 7 月 18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独立董事王波、董事李金宝、陶新华三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景亮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到会董事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河南桦玉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桦玉实业100%股权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决定以76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李辉、罗剑超、赵健朝按规定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