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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误买入股票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7-09-0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误买入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集团')在减持A股股票的过程中,于2007年8月31日因操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买入股份'作为'卖出股份',错误买入太龙药业股票9000股,买入价格为8.45元。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卖出公司股票六个月内再发生买入行为,其买入股票所产生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故众生集团误买入9000股股票产生的收益2430元(计算方式如下:众生集团自2007年8月31日开始以来,减持最高价为8.72元,误操作的买入价格为8.45元,计算收益为0.27元每股,共计收益为2430元人民币)归太龙药业所有。 众生集团承诺,将于2007年9月4日前将上述收益划入太龙药业账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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